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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5322-2019可燃气体报警器系列国家标准发布

    根据国家标准委员会2019年10月18日关于公开2019年第12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中国家标准全文的通知,GB 15322.1-2019《可燃气体报警器 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报警器》、GB 15322.2-2019《可燃气体报警器 第2部分:家用可燃气体报警器》、GB 15322.3-2019《可燃气体报警器 第3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GB 15322.4-2019《可燃气体报警器 第4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线型光束可燃气体报警器》四项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实施日期为2020年11月1日。

 

    可燃气体报警器对于保障工业及商业各类场所中的燃气安全使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产品功能不断丰富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产品性能的评价也需要更加全面系统。为保证产品的整体质量持续满足我国社会不断发展的燃气安全市场的需要,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11年批准下达了国家标准GB 15322《可燃气体报警器》系列标准的修订计划(计划编号:20111278-Q-312),由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负责起草。经过调研、讨论及验证工作,编制组于2012年5月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同年9月形成标准送审稿,并于2015年10月完成标准报批稿。

 

    此次标准修订主要根据可燃气体报警器产品的应用场所和使用方式将原标准的6个部分修订为3个部分,并根据线型光束可燃气体报警器产品标准化日益迫切的需求,新增了线型光束可燃气体报警器部分。新版标准针对产品在实际工程应用环境中的抗干扰能力,调整了部分技术要求和试验项目,并新增了针对性试验,同时也对产品的抗扰度和试验后的性能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

 

    本次发布的系列标准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中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内容。该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正文电子版可在国家标准委员会网站的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http://openstd.samr.gov.cn/bzgk/gb/nd?no=802下载,标准的宣贯工作将在近期安排。标准换版与产品检测事宜请关注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网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