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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燃气事故十大用气要点

预防燃气事故十大用气要点

  1、使用燃气要通风。使用时,一定要打开门窗,保持空气流通,且人离火熄。

  2、特殊情况要停用。闻到异味停止使用燃气,并检查燃气设施是否漏气;点火不着停顿数秒,待燃气散发,以防闪爆伤人。

  3、使用完后要关闭。使用后,关闭灶具开关、关闭燃气阀门、关闭厨房门。

  4、燃气胶管要查看。胶管长度应为0.5-2米,中间不能有接口,不得穿墙越室,如有损坏、漏气或使用超过18个月,须立即更换。建议使用安全性能更好的金属波纹管,其使用寿命可达10年。

  5、过期燃具要更换。燃气灶和热水器的使用寿命为6-8年;液化气钢瓶的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每4年必须检测一次;螺丝瓶已报废;钢瓶减压阀使用寿命为5年。严禁使用过期或报废的燃气设施和器具。

  6、有无漏气要检查。定期(至少每三个月一次)用肥皂水涂抹在胶管连接的各接口处,如有气泡冒出则表明漏气。严禁用明火查漏。

  7、燃气设施要明装。燃气管线要明设,不得包裹密封燃气设施、设备;不得在燃气管线上牵挂绳索、悬挂杂物。

  8、拆改移装要专业。不得私自拆卸钢瓶角阀和减压阀,不得私自拆、装、移、改燃气立管等燃气设施,确需改动,请向燃气公司申请,由专业人员负责施工。

  9、钢瓶使用要正确。不得卧放、撞击、加热、曝晒液化气钢瓶,不得私自倾倒液化气钢瓶残液,不得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等不通风的场所内使用、存放液化气钢瓶。

  10、购气方式要正规。天然气用户应到燃气公司营业厅或指定的代购点购买天然气,并索取正规的购气发票;液化气用户应拨打我市液化气经营企业统一服务电话购买液化气,并索取票据。请不要贪小便宜购买便宜的“黑气”,以免上当受骗。

  燃气工商用户还应当配备燃气安全管理员和操作人员,且须先培训后上岗;用气操作间要具备良好的通风和排烟条件,用气场所应配备完好的消防设施和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